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恶势力犯罪案
2020-08-13 20:12:0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临武县融媒体中心 | 编辑:邝东昱 | 作者:郝建波 骆美霖(通讯员)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0276

8月13日,朱某某等3人恶势力犯罪一案在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。该案由县法院院长王郴林担任审判长并主审,县检察院检察长周杰出庭支持公诉。

据公诉机关指控,2019年以来,被告人朱某某、雷某真、雷某果多次纠集在一起,以暴力、威胁、恐吓等手段,在县城内实施故意伤害、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扰乱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其中被告人朱某某、雷某真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致一人轻伤二级;被告人朱某某、雷某真纠集四人持械聚众斗殴;被告人朱某某、雷某真、雷某果持凶器随意殴打、追逐、拦截、恐吓他人,致一人轻微伤,情节恶劣;被告人雷某果还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并发生交通事故。公诉机关认为,应当以故意伤害罪、聚众斗殴罪、寻衅滋事罪、危险驾驶罪分别追究朱某某等3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。

庭审中,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、质证,因案情复杂,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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